成都除蟲公司第四十條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時,應當及時對疫點、疫 區進行衛生處理,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 案,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采取措施;第四十二 條,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制,切 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第四十三條甲類、乙類傳染病 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人 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區域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可以決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 的疫區??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區內采取 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緊急措施,并可以對出入疫 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這3條款明確了病媒傳染病疫情暴發、流行時,政府部門應 及時采取病媒生物控制措施的責任。

成都除蟲公司對蚊蠅經濟閾值與媒介閾值IPM的主要觀點是從“成本效益出發的 “經濟閾值概念。如圖2=1所示,害蟲種群 密度正常在平均線(A)(稱作平衡位亶)上下波動:這時害蟲對作 物造成的損失尚不及防治費用,可以不加治理。當這密度上升到經濟損害水平線時,害蟲造成的收益損失已相當于防治費用,這是生 產者能承受的較高密度。種群密度繼續上升到經濟爾值線時,必須 采取防治措施,以減少經濟損失和預防害蟲爆發成災所以IPM概念只要求把種群密度降低到經 濟閾值以下的平均值(B);換言之,防治僅針對密度達到經濟閾值 的種群,經濟閾值的高低,則因害蟲種類及其生物學特點、作物種類及其經濟價值以及害蟲的危害程度和性質等而定。從經濟觀點出發,經濟閾值概念是可取的。實際要消滅一種農到的。經濟閾值概念在農作物害蟲的防治中也是比較容易理解的。而對作為疾病媒介或/和吸血騷擾的蚊蟲,其危害攸關人體健康和 生命,不能單從經濟角度估計其損失,其防治應該著重在社會效 益。因此,IPM的經濟閾值不適用于包括蚊蟲在內的媒介防治,必 須尋求與蚊媒病傳播有關的閾值。這是蚊蟲綜合治理與IPM的主要不同之一。
成都除蟲公司在佛羅里達的彭薩科拉城附近,用11 〇〇〇? 18 000倫琴劑量輻射處理早期蛹,羽化后,將雄性成 蚊釋放野外防制埃及伊蚊。經過43周的釋放,效果 非常微小。失敗的原因是輻射劑量太高而有害于雄 蟲,而且釋放時,蚊蟲散布不均勻。試驗證明,蛹經 10 000倫琴照射羽化出來的不育雄蚊,完全不能與 正常雄蚊競爭,用8 000倫琴照射的也只有很少的 競爭力,但壽命不受影響。在印度進行多次防制尖 音庫蚊的試驗,均未獲得成功的結果。實驗室研究表明,如果致倦庫蚊蛹的照射處理在化蛹24小時后 進行,則羽化的絕育雄蚊雖然壽命有所縮短,而其交 配競爭力不減。但在印度新德里附近的1個小村莊 釋放這樣處理過的雄蚊,結果估計僅50%有交配競爭力,釋放后自然種群卵塊的較高不育率也僅16. 3 %。照射成蚊可以避免或減少這樣的影響,經過照射的雄蚊99%絕育、雌蚊全部絕育。在現場試 驗中,4周的時間內,每天平均釋放了 38 500只絕育 雄蚊,自然種群卵塊的較高不育率達到63%。
成都除蟲公司1888年,美國學者郭必利從澳大利亞引人澳洲瓢蟲,成功地控制了嚴重為害加州果園的吹綿蚧,從 此開創了生物防制科學的新紀元,宣告這門新學科 的誕生。經過1〇〇多年的發展,生物防制已成為具 有較完整的基礎理論體系和方法學的學科。傳統意義上的生物防制是指“通過捕食性、寄生性天敵昆 蟲及病原菌的引人增殖和散放來壓制另一種害 蟲”。1948年,DeBach從應用生態學觀點出發將其
引申為“寄生性、捕食性天敵或病原菌使另一種生 物的種群密度保持在比缺乏天敵時的平均密度更低 的水平上的應用”。該定義概括了生物防制學科應 用的三個基本特征:自然控制、自然平衡與自然調節。 ,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生物防制的定義與范疇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充。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 以來,隨著分子生物學等新技術的應用和發展,生物 防制的研究內容逐步深入,研究領域不斷拓展。目 前國際生物防制研究偏重于三大技術體系:微生物農藥的研制、開發與商品化;本地天敵的保護與利 用;引進天敵控制外來害蟲、天敵昆蟲的增殖、散放。
成都除蟲公司*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襝疫法為防止傳染病從國外傳入或從國內傳出,保護人們身體健康,維護國際來往的良好秩序,我國實行國境衛生檢疫制度。國境衛生檢疫是一種國家行 為,較初出現在14世紀(1374年)的歐洲,當時歐洲出現鼠疫大流行,為了阻止鼠疫由商船傳人本國,當 時貿易發達的地中海和亞得里亞海沿岸國家紛紛對 人境的船舶和人員實施檢疫隔離措施。此后,國際 上多次修改衛生檢疫法規和條例,至2005年世界衛生組織通過了《國際衛生條例》(2005 ),標志著國際 衛生檢疫法規的成熟和完善。
我國的衛生檢疫較早出現于1873年8月21日的廈門口岸。當時為了防止東南亞一帶的瘟疫傳人 而發布了《廈門口岸防止傳染瘟疫的章程》,這是中 國較早的衛生檢疫法規,被視為中國衛生檢疫的開 始。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部衛生法律是1957年*主席簽署的《*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條 例》(第一屆人大常委第88次會議通過),說明當時 共和國對國境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視。我國目 前現行的國境衛生檢疫法律是1986年通過的《國境衛生檢疫法》。

成都除蟲公司柑橘等植物的提取物,俗稱植物精油(essential oils)證明對蚊、蟑螂、跳蚤、螞蟻等衛生害蟲具有驅避和殺滅作用,已經進行了初步實驗。百里酚精油 (thymol)對德國小蠊雄性成蟲、帶卵莢的雌性成蟲和中期若蟲的LD5Q分別為0. 07、0. 12及0? 06 mg/ 只。一種自箭葉橙中提取的精油在 實驗室測試表明,其對美洲大蠊、德國小蠊具有明顯 的驅避作用,驅避效果達1〇〇% ;在現場以其20%的酒精制劑噴灑驅避蟑螂,密度下降了 86%,效果可 持續1周,對美洲大蠊效果尤其顯著。
第六節應用現代生物技術
防制衛生害蟲
全球媒介生物和蟲媒病的威脅持續上升、可以選擇的衛生殺蟲劑種類逐漸減少,衛生害蟲的治理 面臨嚴重挑戰。以蛋白質技術、基因調控為代表的 現代生物學技術在新型農藥研發、尋找殺蟲劑新的 分子作用位點、分子水平的遺傳防制乃至施用技術等領域逐漸廣泛應用,以探索環境友好的可持續媒 介生物防制體系。

成都除蟲公司昆蟲病原線蟲還適于防制白蟻、紅火蟻、蟑螂等爬蟲。4個品系的小卷蛾線蟲在實驗室測試對美洲 散白蟻、閩臺家白蟻防制效果顯示,即使在2 000條 線蟲/白蟻的接種量下,線蟲也未對白蟻產生驅避 性,在400條線蟲/白蟻劑量下,可產生良好的防制效果。將小卷蛾線蟲接種在濕潤濾紙上接種德國小 蠊,25T室溫下接觸小卷蛾線蟲的德國小蠊在3天 內全部死亡。小型模擬現場實驗表明,含小卷蛾線 蟲的餌劑1周內可導致德國小蠊種群死亡率為 80%。小卷蛾線蟲寄生家蠅幼蟲,導致幼蟲的死亡率隨線蟲劑量的增加而增大,當劑量提高到每頭幼 蟲1 000條線蟲以上時,死亡率可高達95%以上。 在美國進行的將以小卷蛾線蟲噴人雞舍控制糞堆中 的家蠅繁殖現場實驗表明,處理3個月后雞舍里仍未發現蒼蠅繁殖。
隨著新品系的不斷篩選、生物學特性研究的不斷深人及劑型的不斷改進,昆蟲病原線蟲作為生物 防制制劑的應用范圍在未來的衛生害蟲管理中將會 不斷擴大。
成都除蟲公司出入境口岸主管當局應該根據本條例要求負責監督對行李、貨物、集裝箱、交通工具、物品、郵包和 尸體(骸骨)采取的任何滅鼠、消毒、除蟲或除污措施或對人員采取的任何衛生措施;在進行除蟲、滅 鼠、消毒、除污和其他衛生處理程序中,應避免傷害 個人并盡可能避免造成不適,或避免損害環境以致 影響公共衛生,或損壞行李、貨物、集裝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郵包。
(四) 病媒生物防制是開放口岸的衛生防護核
心能力要求之一
.*機場、港口和陸路口岸的隨時能力:具備制定盡可能切實可行的計劃并提供受過培訓的人員, 以控制人境口岸及其附近的媒介和宿主。
*機場、港口和陸路口岸應對可能的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備的能力:采取建議的措施, 對行李、貨物、集裝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郵包進行除 蟲、滅鼠、消毒、除污,或進行其他處理,包括適當時在 為此目的特別*和裝備的場所采取這些措施。

成都除蟲公司真菌殺蟲劑主要劑型有粉劑、可濕性粉劑、乳劑、油劑、干菌絲、微膠囊等。其中已大面積應用的 綠僵菌劑型主要是粉劑、干菌絲和油劑等。據國外 報道,醇煉氧基化合物也是一種有效的乳化劑。與 水劑相比,油劑在低的相對濕度下更有利于孢子的萌發,同時在高溫下也更能延長孢子的壽命。油劑 還有利于孢子對疏水基質的吸附,如昆蟲體壁或植 物表面。Inyang等研究了溶劑油對黃綠綠僵菌 (M. a—op—)分生孢子活性的影響,結果表明,菜子油、花生油或色拉油是較好的溶劑油,制成的油劑 (加有抗氧化劑)在下儲藏127周后的孢子萌 發率仍達到60%。
目前國外研究的真菌生防制劑1〇〇多種,其中主要是真菌殺蟲劑,除草劑、殺菌劑和殺線蟲劑也在 不斷增加。全世界已登記注冊的真菌殺蟲劑51個, 其中綠僵菌17個,靶標為衛生害蟲的有白蟻、蚊蟲 和蟑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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